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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11项不动产登记业务,调整审批层级

发布时间:2023-06-14 09:11:19 来源:吉林日报


(资料图片)

为深化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,近日,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《关于降低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层级的通知》,将不动产转移与抵押权首次登记(单位)等11项业务审批层级由原四级审批调整为三级审批,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,切实提高办事效率。

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切热点,直击不动产登记痛点、难点、堵点,持续推出不动产登记改革措施,研究出台助企纾困政策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。

来源:城市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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